2023年十一月初的,版主騎車要上合歡山的時候,遭到一台轉彎過大的汽車逆向撞上

現場大腿痛到無法站立,只能先盡力爬到一旁休息

當下評估股投應該沒有受損,且因為在合歡山接近山頂地帶叫救護車可能也很花時間

所以就只叫了警察到場筆錄

 


我的車禍理賠實務

 

車禍後因為腳受傷且機車也無法騎乘,所以就放在山上

先由警察協助搭乘民眾的車下到市區,在搭乘火車回家

 

回家後看傷勢,大概是左側大腿後側、內側大面積瘀青

後續也只到醫院就診一次

因為這個需要時間復原,推拿跟復健科似乎都不太適合(因為一碰就會痛)

我的車禍理賠實務

 

過一段時間後清點財物損失的部分

相機腳架配件現場遺失、行動電源損壞

 

機車後來透過花蓮拖吊業者拖回山下、再委託寄回住家附近的機車行

 

機車損壞估價的部分是318000

但因為是十六年老車了,而且這次撞的稍微大一點

會擔心有些損壞的部分無法檢查出來,未來騎一騎也危險

所以就不修理,直接換新車

 


初判表大約歷經三個月才拿到

雖然我是被逆向撞上,但初判表還是認為我有肇責

"未充分注意前車狀況"

這個是我無法理解的部分...

就被逆向車撞我還需要注意它們,充分躲開我才沒有責任

這點實在是讓人不解

我的車禍理賠實務

 

 


對方有保第三責任險(兆豐產物)

所以後續都是直接跟對方保險公司對談

 

但剛好我的機車前段時間有些小問題,所以一直在考慮要不要換車還是進場大修

也因此第三責任險過期還沒續保就發生車禍

所以我身上只剩下強制險,沒有第三責任險

 

 

我求償分成四個部分

1、財損部分-39169

機車拖吊費用(合歡山拖回花蓮市區) 4500

機車托運費用(花蓮寄送回台北) 950

花蓮回台北車票(因機車損毀無法騎用) 369

機車維修費用31800元

行動電源損毀(遭機車壓壞,無法充電) 800

相機腳架損毀(相機扣環遺失現場) 750

 

2、就醫費用-2458

就醫費用 658元

自費治療貼布、凝膠、止痛藥等 1800

 

3、工作損失:-14000

因此事故無法工作兩周,損失計算如下

1500*14= 14000

 

4、精神撫慰:

精神撫慰金求償30000元

 

以上1-4項合計求償92627元

 

 

對方的財物損失就是汽車維修36904元

 


 

最終理賠結果是

兆豐除精神損害的部分不賠外,其餘認列

這邊大概需要說明一下

 

通常在辦理財物損害的時候,會需要提供一些佐證

譬如購買單據、維修費用單據等等的

但本次理賠,行動電源、腳架皆未索取任何證,直接認列

 

申請工作損失的部分需要注意幾的點

第一個是需要請假或曠職證明

第二個是需要提供薪資證明,譬如扣繳憑單或是薪資匯款紀錄

第三個是需要醫師證明(診斷證明書)

前兩項比較好懂,但第三點需要了解的是,診斷書如何書寫

舉例來說,如果並非骨折、住院的狀態,但確實有影響生活起居的樣態

診斷證明的寫法就可能影響理賠與否

有些醫生會寫"避免劇烈運動":這樣的話薪資理賠就比較可能會被拒絕,因為只是不能運動不是不能正常生活

如果寫"宜休養XXX日(或周)"這樣的話申請薪資賠償就會比較有正當性

再如果是寫"宜休養XXX日(或周),需專人照顧"那這樣的話就有可能多申請看護費用

只不過請看護需要真正有嚴重性,且也需要提出請專人照顧的單據等等,這個比較需要討論,這邊先不深究

主要要說明的就是,在申請診斷書的時候,是需要了解一下醫師的診斷書證明是怎麼寫的

 

就醫費用就比較簡單

診斷書、收據即可,原則上就是以收據金額理賠為主

有額外購買的藥物或是輔具部分保險公司是不會要求提供佐證或正當性

但還是有保險公司會要求提供相關單據跟證明

譬如購買藥物的收據、醫生建議購買的輔具(拐杖、護頸等等)

 

精神撫慰的部分

保險公司不賠,但其實可以去爭取的

因為理賠上本來就會有空間是放給受害人去請求的

有些是跟理賠人員說明狀況即可

有些則是要到調解委員會

有些是一定要受害人準備提出過失傷害才會給付

但,精神撫慰的金額也不是隨便開

需要提出一些理由以及相對合理的金額

譬如說,一般擦撞車禍,提幾十萬的精神撫慰金就根本天方夜譚了

這次是因為我覺得有點麻煩,所以連調解都懶著跑

所以就算了

 


 

從現場照片看,被逆向車撞是真的實難"未注意前車"

但有時候就是會碰到這種畸形判例

 

理賠人員說他們照73比例認列,也就是他們當事人肇事主因七成我三成

一開始我說這個算八二或九一基本上都合理吧

對方就說不服的話可以去申請肇事鑑定

但申請肇事鑑定又需要跑一兩個月甚至更久的時間

所以想想又算了

(這是車禍是真的有點懶著跑程序,所以很多金額都是從簡,實務上都可以執行)

 

 

扣除精神損害的部分

總金額是62627元

但因為我是肇責三成,所以金額乘以0.7

62627*0.7=43839

 

 

而對方修車費用是36904

肇事責任七成,所以金額是

36904*0.3=11071元

 

兩方扣除43839-11071 = 32768元

 


 

結論

首先是建議,無論是機車還是汽車,第三責任險都要投保

以機車為例,基本的第三責任險一年大概一千多塊,以十年算,差不多一兩萬塊

但只要發生一次中小型車禍需要自掏腰包的金額可能就不只這些了

 

尤其像我這次的事故

被逆向的車撞都有三成肇事責任了

且投保第三人責任險的話,發生事故會有理賠人員代為處理後續事宜,會省下不少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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