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小姐於100年時規劃全方位的保險內容
111年二月初因健康檢查發現甲狀腺異常,後到榮總醫院進檢查
後確認為甲狀腺乳突癌第一期
需進行住院手術治療
右側甲狀腺全葉切除以及單側頸部淋巴腺清除術兩項手術
遂,進行手術切除後,需定期追蹤即可
甲小姐的治療總花費
住院三天:升等自費病房每日1318/日,三天合計3955元
術中及術後之各種耗材及藥物:73726元
手術費用:0(健保支付)
合計共是:77681元
而因為甲小姐算是短期內出險,前一年八月即投保,隔年二月罹癌,並於三月初申請理賠
因此在理賠的保險公司會比較謹慎的調查過去是否有任何可能的相關就醫紀錄(既往症)
也因此,在三月送出理賠後保險公司先要了一份健保資料同意書,以及榮總病歷同意書
健保資料同意書的目的是要看健保紀錄,甲小姐是否有異常或其他類似甲狀腺的就醫紀錄
若有的話會近一步去調該醫療院所的就醫紀錄來看
榮總的病歷同意書目的也是為了確認過去是否在榮總有相關的就醫紀錄(因為理賠文件是榮總的)
後來保險公司在調閱健保紀錄時,有發現甲小姐在萬芳醫院有可能相關的病歷
因此四月時再次要求甲小姐簽屬萬芳醫院的病歷同意書
保險公司調閱萬芳醫院的紀錄翻看
最終,分別於五月底及六月底時確認無任何既往症或健康告知異常的問題
把所有理賠金賠下來,同時給付理賠延滯利息
甲小姐投保的保險公司有兩家
A人壽保障內容(僅列會賠的險種)
定期癌症險:
保險內容 | 實際花費 | 理賠金 |
初期癌症:10萬 | 0 | 0 |
輕度癌症:75萬 | 0 | 75萬 |
重度癌症:500萬 | 0 | 0 |
標靶藥物費用:10萬 |
0 (未使用標靶藥物) |
0 |
總計 | 75萬 |
一般一次性給付的癌症險,會再賠完"重度癌症"後
契約就結束,但甲小姐這次是輕度,還未理賠到重度
因此理賠結束後,保單仍然存在
定期醫療實支實付附約
1、病房費限額:1500/日
2、住院雜費限額:12萬
3、住院手術限額:18萬
保險內容 | 實際花費 | 理賠金 |
病房費限額:1500/日 |
1318/日 共三天 |
1318*3= 3954元 |
住院雜費限額:12萬 | 73726 | 73726 |
住院手術限額:18萬 | 0 | 0 |
總計 | 77680元 |
#實支實付都是"限額"理賠,因此會在最高限額內花多少賠多少,不是定額給付喔
所以在正常的理賠金額下
甲公司的金額是750000+77680=827680元
但因為保險公司延遲理賠,三月申請,五月底理賠金才全數收到
因此多賠償一筆總理賠金的延滯理賠利息13832
所以甲公司最終獲得的理賠金是
841512元
B人壽保障內容(僅列會賠的險種)
定期重大傷病險
保險內容 | 實際花費 | 理賠金 |
重大傷病卡:120萬 | 0 | 120萬 |
總計 | 120萬 |
重大傷病險的理賠機制,就是只要獲得衛福部的重大傷病卡資格即可啟動理賠
而腫瘤也是重大傷病卡的資格之一
定期醫療實支附約:
保險內容 | 實際花費 | 理賠金 |
病房費限額:3000元/日 |
1318/日 共三天 |
1318*3= 3954元 |
住院雜費限額:12萬 | 73726 | 73726 |
手術費限額:22萬 | 0 | 0 |
總計 | 77680元 |
所以在正常的理賠金額下
甲公司的金額是1200000+77680=1277680元
但因為保險公司延遲理賠,三月申請,六月理賠金才全數收到
因此多賠償一筆總理賠金的延滯理賠利息34183
所以最終獲得的理賠金是
1311863元
甲小姐A保險公司理賠金是841512
甲小姐B保險公司理賠金是1311863
合計共是2153375元
而甲小姐實際花費大約七萬塊
目前甲狀腺葉切除跟淋巴腺清除後,是定期回診追蹤
過去的保險規劃來說
大部分都是療程型癌症險
也就是癌症住院、癌症手術、癌症放化療等等才會理賠
但近幾年出的一次性給付癌症險或重大傷病險就是新式不錯的搭配選擇
因為目前有些癌症並不用一直住院治療,僅需住院幾天稍做處理就會被趕回家了
這樣的條件下,有時候療程型的癌症險就不一定有用
但一次性給付的癌症險或重大傷病險都是只要確定罹癌(一期(含)以上)基本上就都會啟動了
而獲得的理賠金都可以自由運用,可以拿來治療、當生活費、旅遊各種等等
總之就是看被保人自己的需求去使用,這樣也相對活用的
所以如果再規劃保險時,可以選擇,通常會建議先考慮一次金的商品會比較理想
因為除了一次金外,還有規劃醫療實支實付險
可以支應住院期間的花費,算是跟一次性給付的商品互補這樣
住院期間有賠,還有一筆錢可以安心養病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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