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說他住院時,保險公司都會連同照護金一起理賠"
"我的為什麼沒有?"
"我覺得我的保險理賠項目太少了,我不想買了"
這段話是幾天碰到的一個諮詢,一開始我原以為他問的是"請看護"能不能賠的問題
因此我就直接回覆"住院請看護原則上不太會賠,但如果醫生表示有其必要性,或許有討論空間"
但大方向而言,請看護這件事保險就非常難啟動(除了車險的責任險外)
我們可以來看一下醫療實支實付保險對於住院的各種說明
首先是病房費
條款中有提到特別護士以外之護理費
而特別護士意指家屬自行外聘的照護人員,如果要白話解釋就是"看護"拉
所以保險基本上都會排除"請看護"這件事
接著我們看醫療雜費
醫療雜費這塊跟請看護也沒有半毛錢關係
所以就醫療實支實付保險的理賠條件來說,是不賠請看護的!
那為什麼有人會說自己有賠到看護(照護)保險金?
很大的原因是保險名目的誤解
我隨便找了一些用不同名目的理賠樣式
出院在家療養金、住院看護金、住院關懷金等等
雖然他們的名目很多,但其實都是同一件事
就是有住院就會給付了
我們先來看看某些保險項目的命名
樣式1
以樣式1來說
它的名稱是"出院在家療養金"
但他是真的依據在家療養的時間長短來給付保險金嗎?
不是!
他是只要住院一天,保險公司就給付一天的出院療養金
舉例來說,某A住院七天後出院,保險公司就會給付A七天的出院療養金
與A後續在家休養多久、醫生建議修養多久等等都完全無關
即使住院三天出院後休養三十天還是一天,保險公司只會給付A三天的療養金
樣式2
樣式2的名稱是"住院看護金"
那它是用來理賠請看護的費用嗎?
不是!
它的理賠條件是,住院的第31天起,除了每天給付的1000元病房費外,會再額外每天給付一1000元
那你說,我可以用它來請看護嗎?
可以!
但它的理賠依據就不是"有沒有請看護"這件事
而是你有沒有住院超過30天!
換言之,超過30天以後,每天多給付的一千元,你可以拿去吃火鍋、買手機、看電影、請看護
保險公司完全不會管你
所以保險工司不是賠你請看護的費用
而是用一個叫做"住院看護金"的理賠名目讓你覺得它會賠請看護的錢
樣式3
這張保單的理賠名目是"住院關懷金"
它就是每次住院都會給一筆保額兩倍的關懷金這樣
舉裡來說,買了這張保單保額1000元的保障
那無論是住院一天、十天、兩百天,保險公司都只會給付一筆2000元的關懷金
它其實就是一種增額理賠的概念
但用"關懷金"去包裝它
讓保戶會覺得,哎呀住院還可以領一筆關懷費用,感受上是不錯的
所以,我做了一些說明,也看了一些保險樣式
我們可以大概了解"醫療保險不會理賠請看護的費用"這件事
而部分比較不清楚保單內容或是保險理賠機制比較不熟悉的保戶
可能會被這些名目所誤導
那目前有沒有保險是可以理賠"請看護"的呢?
答案是沒有
那麼有辦法解決請看護的費用嗎?
有
常見的像是
失能險(但目前疾病失能險已停售,僅剩意外失能)
長期照護險(大方向理賠失智或癱瘓的患者)
癌症一次金(罹癌直接理賠一筆錢,可以靈活運用理賠金,包括請看護)
重大傷病或重大疾病一次金(罹患重大傷病就給付一筆錢,一樣可以靈活運用)
日額型醫療險(支付病房費外,若有餘裕可以請看護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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